6月14日,市值300亿元左右的ST康美,开盘后一字跌停!
消息面上,ST康美在4月29日申请撤销“其他风险警示”,6月13日晚间公告称,经公司慎重考虑,撤回相关申请。
筹划一个多月后,ST康美主动撤回“摘帽”申请。不过公司在最新公告中表示,“满足了前述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要求”。
(相关资料图)
满足摘帽条件申请撤销,没多久又撤回申请,究竟是怎么回事?
为何申请“摘帽”又撤回?
ST康美公告称,此次决定撤回相关申请,主要是从保护投资者利益、充分揭示后续不确定性风险的角度出发。
其中,ST康美当前存在的部分风险因素,包括涉及诉讼悬而未决。
2018年底,ST康美原控股股东康美实业,先后与渤海信托签署《信托贷款合同》《信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》。
之后,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,康美实业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,各担保人也未履行相应担保责任。
渤海信托将康美实业、康美中药城、新世界商贸、世纪国药、许冬瑾等15人列为被告。2022年,ST康美依据一审判决结果,以康美中药城、新世界商贸、世纪国药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,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.09亿元。
不过,前述三家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上诉。目前,二审已开庭,相关方尚未收到二审判决书。
查询可见,ST康美涉及的未决诉讼不止这一项。截至5月30日,ST康美及下属公司,近期累计发生诉讼(仲裁)金额合计8.6亿元。其中,ST康美及下属公司被动起诉的诉讼(仲裁)金额合计7.9亿元。
重整后盈利能力仍在恢复中
ST康美撤销申请的另一个考量是,盈利能力尚未完全恢复。
其中,ST康美2022年归母净利润亏损26.89亿元,2023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5040.86万元。
图为:ST康美2022年年报部分财务数据
5月17日,上交所向ST康美下发年报问询函,针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、涉诉事项、关联交易、中药城业务、毛利率及固定资产六方面,要求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信息。
其中,ST康美2022年与现任控股股东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下属企业存在关联交易,且与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、广州欣特医药有限公司等多个关联方,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。
上交所要求ST康美补充披露,公司2022年与广州医药集团下属企业关联采购、销售的合计金额,关联采购、销售的基本情况,关联交易的必要性,以及关联采购、销售定价是否公允等。
目前,ST康美控股股东变更为广药集团旗下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,但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。
ST康美介绍,2022年,是公司重整成功后生产经营的第一年,也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、监事会与管理层换届后掌舵的第一年。公司领导班子大力整治管理机制、合规风险等方面的沉疴痼疾,并优化调整公司战略。
近期,ST康美相关负责人介绍,公司积极推进破产重组工作包括:化解存量债务并适当剥离部分低效资产;引活水、做增量,关键是做增量。
择机再次提交申请
ST康美表示,公司将择机再次提交“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”的申请。
回顾ST康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要追溯至2021年。彼时,立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对公司2020年财报的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,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,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
2022年,ST康美继续被实施“其他风险警示”,主要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对公司2021年财报的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,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。
2023年4月29日,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进行审计,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。
ST康美表示,公司内控缺陷整改完成,内部控制运行有效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(2023年2月修订)相关规定,公司因2020年度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而被实施“其他风险警示”的相关情形已消除。
(文章来源:上海证券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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